干部考察是选准用好人才的关键环节,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。唯有以客观公正为准则,摒弃主观臆断与形式主义,才能为组织选拔出德才兼备的 “领头雁”,确保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性与权威性。 客观公正的考察,首先需建立在全面深入的调研基础上。考察不能仅停留在听汇报、看材料的表层,而应深入基层一线,通过实地走访、谈心谈话、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,全方位了解干部的政治素质、工作能力、作风表现及群众口碑。例如,考察干部的政绩时,既要关注其在经济发展等 “显绩” 上的作为,也要留意其在民生保障、生态保护等 “潜绩” 中的投入,避免以单一指标论优劣。 其次,需以制度化的标准规范考察流程。制定清晰明确的考察指标体系,将政治忠诚、责任担当、廉洁自律等核心要素量化、细化,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。同时,建立考察责任追溯机制,要求考察组对考察结论负责,杜绝 “人情考察”“关系考察”,让考察过程经得起检验。 此外,客观公正的考察还需秉持发展的眼光。干部的成长是动态过程,既要看到其过往成绩,也要关注其潜力与可塑性。对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的干部,需区分 “无心之过” 与 “违纪违规”,避免 “一棍子打死”,以包容心态为真正想干事、能干事的干部提供机会。 总之,唯有将客观公正贯穿干部考察的全过程,才能让组织选到 “想为、敢为、善为” 的好干部,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人才根基。 |